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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医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

四川自考网 · 蜀地求学指南 2026-04-09 考试安排 0 ℃

大家好,我是蜀地求学指南的编辑蜀地求学指南,一名在自考领域深耕多年的老兵。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成都医学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最新通知。作为一名资深的自考编辑,我深知这项改革对于广大自考生来说意味着什么。此次改革试点旨在提高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效率,为考生提供更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。下面,我将为大家详细解读此次改革试点的具体内容,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。

2026年4月9日8:00至2026年4月22日20:00截止。

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成医自考”平台手机端或电脑端,免费参加相应课程学习,并完成四次阶段性作业及综合测评,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。

关注“成都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”微信服务号,点击右下角“平台服务”,选择“自考平台”登录进入。

打开网址:https://cyzk.o-learn.cn/,登录进入。

考生首次进入"网络助学综合评价"界面,须认真阅读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诚信学习承诺书》,知晓全部内容后在线签名确认,完成后方可进入学习界面。

通过考生在成医自考平台学习考核的相关数据自动生成。

每门课程学习包含四次作业,考生通过成医自考平台手机端或电脑端,完成身份验证后,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提交,可重复考核6次,以最优成绩计算该次作业成绩。

每门课程学习结束后须参加综合测评,以检验学习成效。考生可通过成医自考平台手机端或电脑端完成身份验证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核并提交答卷。单次考核满30分钟即可交卷,共可重复考核6次,取最优成绩计入作业成绩。考核过程中,系统将随机抓拍人脸进行身份核验,确保考生本人作答。若抓拍发现非本人答题,系统将即时提醒,经判定属实的,当次考试成绩记为0分,考生可于次日重新参加考核。所有抓拍及违纪数据均留存于平台,以备追溯。

考生登录平台后,实际在线学习课程的时长及学习进度数据。

考生在学习过程中,按规定完成在线知识点练习、阶段性作业所取得的练习成绩。

考生在参加统考笔试前,按规定完成课程在线综合测试所取得的测评成绩。

本次我校共开通19门统考课程综合评价,具体课程学分及学习时长详见附件2。

统一按照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》规定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评分标准》执行,详见附件3。

根据考生实际在线学习时长占课程资源要求总时长(见附件2)的百分比计算。该项成绩由平台系统根据考生实际完成数据自动核算生成,计分办法为:学习时长比例×30分=该项得分,总分不超过30分。

(1)阶段作业成绩(20分)

四次阶段作业分为阶段作业1、阶段作业2、阶段作业3、阶段作业4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完成四次阶段作业,每次作业满分5分,由系统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动评分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次数反复练习考核,取最优成绩计分。该项目最终成绩为四次作业成绩之和,由系统自动生成,总分不超过20分。

(2)知识点测验练习(10分)

根据考生完成四次阶段性作业对应知识点的比例由系统自动计算:完成1项阶段性作业,知识点完成率计为25%;完成2项,计为50%;完成3项,计为75%;完成4项,计为100%。该项成绩计分办法为:知识点完成率×10分=该项得分,总分不超过10分。

该项成绩为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测评测试的实际得分。考生可按规定次数反复考核,取最高成绩计分,总分不超过30分。

按考生课程有效学习时长占课程资源要求总时长的百分比计算。该项成绩由平台根据考生实际完成数据自动生成,计分办法为:学习时长比例×4分=该项得分,总分不超过4分。

根据考生完成四次阶段作业的比例计算:完成1项,完成率计为25%;完成2项,计为50%;完成3项,计为75%;完成4项,计为100%。该项成绩由系统根据考生实际完成情况自动生成对应比例,计分办法为:完成率×4分=该项得分,总分不超过4分。

根据考生完成学习承诺书签名及综合测评人脸抓拍情况记分。该项成绩由平台根据系统数据自动生成,总分不超过2分。若人脸抓拍过程中,被系统判定为“作弊”,则该项成绩计为“0分”。

综合评价成绩自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之日起,2年内有效,考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该课程统一考试。

根据《成都医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》第八章第二十四条规定,考生在报名、学习、考核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,认定为违规行为,取消其该课程综合评价成绩。情节严重的,取消其参加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资格,同时按自学考试相关规定处理:

1.提供虚假报名资料、冒用他人身份报名或参加学习、考核的。 

2.拒不配合人脸识别、动态验证等身份确认和考勤登记工作的。

3.伪造、篡改学习记录、考核成绩,或通过挂机、代学、代考等方式完成学习、考核的。

4.在平时作业、综合测评中存在抄袭、作弊等行为的。

5.泄露考核内容、篡改平台数据,或干扰平台正常运行的。

6.其他违反诚信学习承诺书约定或自考综合评价规定的行为。

建议考生根据附件2中各课程的学习时长要求,制定学习计划,均衡完成课程学习,避免临近截止日期集中赶学。

综合测评过程中,系统自动抓拍人脸,请保持面部清晰可见,避免遮挡、离开镜头或他人入镜,以免被系统误判为违纪。

综合评价每年分上半年、下半年两批次开通。成绩有效期为2年,自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(非综合评价学习开始时间)。考生若未能在当批次完成课程学习及考核,可在下一批次开启后继续学习,但须在总有效期内完成课程考试。成绩到期后,系统将自动关闭学习功能,当期综合评价随即终止。

感谢各位读者对蜀地求学指南的关注和支持。本次成都医学院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通知的解读就到这里,希望我的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您在自学考试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欢迎随时向我咨询。蜀地求学指南将一如既往地为大家提供最全面、最专业的自考信息和服务。祝大家学习顺利,早日实现自己的学历梦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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